您好,欢迎来到江苏泓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6-21

依据江苏省气象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近期有单位因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弄虚作假被处罚。
二、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文书号:﹝苏﹞气罚〔2025〕1号
违法行为类型:无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违法事实:2024年1月20日,苏州某检测公司对苏州电加工机床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防雷检测;同日,对苏州国机智能(苏州)有限公司进行防雷检测。上述两次防雷检测行为均在不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情况下实施,系无资质检测行为。
处罚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40408.2元,并处罚款10万元。
处罚机关:苏州市气象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03月20日 处罚有效期:2099年03月20日 公示截止期:2028年03月20日
处罚决定文书号:﹝江宁﹞气罚〔2025〕01号
违法行为类型:防雷检测数据弄虚作假
违法事实:上海某检测公司2024年10月21日—10月26日对南京中兴5G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实施防雷检测时,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SX2024-CG-1321)(SX2024-CG-1322)中储油池金属板、护栏,W1危废库站金属窗、接闪带过渡电阻数据明显与现场复查数据不同,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检测数据造假行为。
处罚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处罚内容:处 5 万元罚款
处罚机关:江苏省气象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05月7日 处罚有效期:2027年05月6日 公示截止期:2028年05月07日
处罚决定文书号:﹝淮﹞气罚〔2025〕1 号
违法行为类型: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
违法事实:江西某公司南昌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对江苏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时弄虚作假 。
处罚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二)项 “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 3826.50 元,并处 5 万元罚款 。
处罚机关:淮安市气象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05月20日 处罚有效期:2099年05月20日 公示截止期:2028年05月20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气象局网站 )

扫一扫加好友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527-83590558
15305249618
业务咨询电话:15305249178(陈经理)
邮箱:JSHYFLJC@163.com
地址:江苏省沭阳县常州路2号金瑞大厦11楼
江苏泓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32132202001439号 苏ICP备2021056564号-3